研究院公司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
时间:2018-06-11 来源: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:1076次
按照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(暂行)》要求,从2018年6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经营活动需取得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》,这标志着企业从事无人机商业运营将有规可依。
规范无人机运营监督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
研究院公司紧跟时代步伐,紧紧瞄准无人机应用市场,积极在人力、设备、环境上大力投入。参加专业培训学习,形成了无人机应用所需的机长、飞手,国家测绘局考核认证的专业数据处理人员,垂直起降固定翼、多旋翼无人机和数据处理服务器集群等全流程服务实力,经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报,研究院公司成为西北地区首批取得该许可证的企业,标志着研究院公司无人机技术应用产业已步入领先行列。
研究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推行生态文明建设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在集团公司的支持下于2016年底引进工业级无人机低空遥感系统,2017年成立无人机事业部。以“平台+专家+无人机技术”的组合形式,使用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技术手段,先后在智慧矿山建设、地质灾害防治、BIM辅助设计、环境保护监测等领域完成项目10余个,打造完成数套行业解决方案,取得了显著的成果,《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》的取得,不仅是对研究院公司无人机产业发展的肯定,同时也为公司无人机应用产业开创未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申小龙 朱钊 李星